2024-10-16 16:46 浏览量:13130 来源:云酒头条
10月15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严禁制售“特供酒”“内供酒”等违规酒产品的提醒告诫函,对全市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生产销售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是各酒类生产者、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严禁制售“特供酒”“内供酒”等违规酒类产品。
三是严禁虚假宣传,不得使用未获得奖项做宣传,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白酒广告中,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是严禁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甲醇、非食用酒精及其他非食用原料生产白酒;禁止在酱香型白酒生产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食用酒精、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
五是严禁其他违法行为。禁止在生产、销售的白酒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禁生产销售“三无”白酒产品。(贵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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