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4 14:40 浏览量:226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租民房制售假名牌酒,包括牛栏山、水井坊、五粮液等9个品牌20个种类,涉案金额20余万。熊某、刘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公诉。
10月23日,此案在顺义法院开庭审理。
据指控,2018年10月,熊某和刘某在北京市顺义区张镇某村承租了一处民房,并在此制作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用于销售,熊某主导采购制假材料,制作假冒商标白酒、对外销售、收取货款的全过程,刘某帮助灌制。截至2019年3月6日,已销售假冒牛栏山、水井坊、剑南春注册商标白酒共计5400元。
同时,警方还查获并扣押已灌装的白酒共1243瓶,涉及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牛栏山等9个品牌20个种类。经注册商标持有人认定,这些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评估价值为235257元。
公诉人认为,熊某、刘某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熊某和刘某均表示认罪认罚。
刘某的辩护人则表示,对刘某罪名的指控没有异议,但主张对其适用缓刑,免除处罚,“因她是从犯,所起的作用小。”
刘某称,她跟熊某是在KTV认识的,“平时都是他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洗洗瓶子、贴商标。”
熊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他与刘某是情人关系,两人一起制作假酒,并没有具体分工,因为都是手工活,基本的操作流程是先用一个带马达的机器把大酒桶里的酒灌到假酒瓶中,然后手工给假酒封装瓶盖、贴商标。涉及的品牌有牛栏山的百年、八年、十年,剑南春、天之蓝、海之蓝、五粮液等。
熊某还称,灌的是绵竹大曲和散装酒勾兑的酒,散装酒是从通州的一酒厂买的,酒瓶从废品收购站购买的,酒箱和商标是有人定期送上门。灌装技术则是跟一个一起吃过饭的朋友学的,“在出租房教过我一次,就学会了。”
他自称没有固定的客户,有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加好友卖酒,卖完就删好友。梦之蓝是一箱四瓶,其他的都是6瓶,每箱去除成本赚20至50元,至今已卖了200箱,一共挣了2万多。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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