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5 12:03 浏览量:10976 来源:新民晚报
新民晚报讯 蔬果店不测温不限流,生活垃圾都没按规定处理。怎么办?收回复工经营确认书。3月1日,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一家沿街店铺动了真格,要求其停止经营,直至整改重新申报后才可重新开门营业。
3月1日,曹杨新村街道城管队员巡查到梅岭北路,发现一家蔬果店的店门口没有限流,缺少测温、消毒环节,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店内空间不大,却人头攒动,人员过于密集,不符合之前下发的沿街商铺复工“六个必须”要求。此外,店铺还存在跨门经营、占道堆物等情况,门口堆放的生活垃圾也没按规定处理。
面对质询,店铺负责人却表示“我们店过年开到现在,没停过”,还出示了属地街道防疫办的《沿街商铺(单位)经营确认书》。现场责令整治无果,城管执法队员只能以“未按防疫期间规定要求经营”为由,依属地街道防疫办相关规定,暂时收回了该店铺的经营确认书,要求对方整改后重新向属地相关部门申报经营。在对店铺负责人的约谈中,队员再一次逐项向其告知沿街商铺经营防控措施。同时,城管队员要求负责人签订《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表示回去后将立即对员工进行组织教育,落实整改。
3月3日,城管执法队员再次上门对该店铺的防控措施进行复查,发现该商铺内体温计、消毒水、人员体温登记表、店铺消毒记录表等等一应俱全,予以重新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