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10:54 浏览量:30082 来源:中国名酒庄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申请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条件等共三十一条内容。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上一篇:2月份高端白酒受疫情影响较小,销售额同比持续提升 下一篇:OIV春季会议取消,ProWein延期至明年举办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名酒庄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名酒庄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注明“来源:名酒庄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18311358953。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名酒庄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联系本网的,请直接点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提交,发邮件至1036200977@qq.com,以便本网知晓处理。